弱视是眼球无器质性病变,但视力却低于正常称为弱视眼。而视力检查是诊断弱视的依据。视功能不是生来就非常完善,是接受视觉刺激逐步发育成熟。通过研究视觉发育过程,获悉早期视功能障碍是可逆的,也就是在此期间正常的、相等的视觉刺激,主要是形觉刺激对双眼视觉发展极为重要(称为关键期或敏感期)。
并探索到双眼视刺激不等表现有眼位偏斜,屈光不正屈光参差,视刺激剥夺均能造成视觉信息不能顺利传入,致图形区分能力低下,视发育延迟而发生弱视。所以,眼的发育紊乱是产生弱视的原因。
诊治儿童弱视的重要原则是“早发现,早治疗”。它直接影响弱视的治疗效果。视功能发育完毕后发现弱视,为时已晚了,早期发现弱视在临床上有十分重要意义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:
1、及早发现异常苗头
弱视儿童往往有除了视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现,如斜视、视物歪头、贴得很近和眯眼等等。一旦发现孩子有斜视的现象,应尽早到医院眼科检查、确诊,因为约有1/2的斜视合并弱视。上述其他异常现象也要造成重视和注意,要到医院眼科检查是否由眼部疾患造成。
2、学龄前体检
一般的儿童特别是幼儿园长大的儿童,3岁时经过简单的视力教认,绝大部分都会认视力表。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对孩子视力每年进行一次普查筛选,家长也可自购一张标准视力表,挂在光线充足的墙上,在5米远让孩子区分。
检查时一定要分别遮眼检查,不可双眼同时看,防止单眼弱视被漏检,反复认真检查几次,若一眼视力屡次检查均低于0.8,则需带孩子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。一般认为检查不晚于4岁。
除此以外,对于婴幼儿和不能配合检查视力的幼儿,可作遮盖试验大致了解双眼视力情况:有意遮盖一眼,让孩子单眼视物,若非常安静而遮盖另眼却哭闹不安或撕抓遮盖物,那就提示未遮盖眼视力非常差,尽早到医院检查。
总的来说,弱视的早期发现主要靠家长、幼儿园、学校、医院的紧密配合,最主要的还是与孩子朝夕相处的家长本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