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视按程度分,近视度数大于600度(儿童>400度)的屈光不正叫高度近视。因这类近视眼多有眼部的病理变化,故将高度近视等同于病理性近视眼或退行性近视眼。高度近视的危害主要在于并发症,高度近视常见哪些病变呢?
个旧爱尔眼科专家为大家列举以下几点:
2.白内障:常表现为核性或后囊下混浊,其发展缓慢,极难于“成熟”,视力受到严重影响,这也有碍于对眼底病变的早期检查。目前眼科显微手术发展迅速,对这类手术已可以成功地完成。
3.视网膜脱离:这是一种可使视力完全丧失的并发症。由于高度近视的视力较差,早期症状不易发现,常延误治疗。另外这类眼病一旦发生,其预后较不伴高度近视者为差,常在几年内双眼先后发病而致双目失明。所以应予以高度重视,每三个月定期行三面镜或间接检眼镜的检查,以便对其前期病变的格子变性、玻璃对异常粘连等的变化极早发现。
4.开角型青光眼:这是一种缓慢进行性、不可逆的视力丧失,因高近的球壁较薄,测量眼压时多表现为正常。此外,因其变化表现为视盘较大、色淡、血管细、视力较差等,故常忽视了青光眼的存在。这类病人应定期行校正眼压的测量、视野检查等,并应服用抗青光眼药物。
5.黄斑变性:高度近视者的眼轴较长、眼球后极形成“巩膜葡萄肿”,使球壁各层组织变薄,黄斑区新生血管、出血、黄斑囊肿或裂孔等,结构严重紊乱,严重影响中心视力。
由此可见,患有高度近视眼的人,更应经常注意观察自己眼睛的变化。出现视力下降、视物变形等症状时要及时到专业的眼科专科医院就诊,以免耽误治疗时机,造成眼睛不可逆的视力损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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